区各相关单位:
为促进建设项目春节后复工复产,加强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,进一步巩固全区建筑领域发展良好势头,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:
一、对2024年2月24日(正月十五)前复工,实际到岗人数达到1000(含)人以上、500(含)-1000人、300(含)-500人、100(含)-300人的项目,分别给予施工单位10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资金奖励;不达100人的项目不予奖励。
二、对2024年2月24日(正月十五)前复工的人员,给予每人每天100元补贴。
三、到岗人员统计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人员考勤为准。
四、本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4年5月1日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(山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
2024年1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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