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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
来源: 青岛自贸片区           日期:2026-01-19

根据《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自贸中德发202421号)及工作安排,党群工作部拟采购自贸菁英卡(码)平台运营服务合作单位,现发布项目比选公告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)项目名称

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平台运营服务

服务时间
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

(三)项目预算

本次比选报价标的为运营服务费,预算上限30万元(含服务费、差旅费、管理费、材料费、税费等所有必要费用,无其他额外收费);人才在服务商处消费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及预算安排据实结算,不纳入本次报价范围。

(四)付款方式

1.运营服务费: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额的70%;服务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,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30%

2.人才服务费: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完整合规凭证后,按预算安排分阶段据实支付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根据《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开展自贸菁英卡(码)平台运营服务工作,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

一)做好《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实施办法(试行)》及有关人才政策的宣传、解读、答疑,提供“一对一”政策辅导

指导人才通过“免申即享”“即申即享”方式申办、激活及使用自贸菁英卡(码),协助人才便捷享受各类服务

负责自贸菁英卡(码)线上平台的内容更新、图片设计、商家信息展示、服务申请受理、人才信息变更维护等;

拓展、维护合作服务商(符合《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服务事项清单》相关要求的医院、酒店、培训机构、书店、景区、电影院等),核实服务商资质合规性,每季度向采购人报备服务商服务质量情况;

办理人才在合作服务商处合规消费的代付事宜,建立“人才消费-服务商结算”双台账,按要求定期提交结算明细及完整合规凭证,配合完成分阶段结算;

(六)策划并组织自贸菁英人才主题活动,调研人才服务需求,动态更新服务事项清单;

(七)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自贸菁英卡(码)运营相关的其他工作

、有关要求

(一)投标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以下条件和约定

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3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为报价文件无效,按作废处理:

1.报价单位未盖公章或报价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;

2.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(附件)或关键信息缺失的

3.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超过预算,报价金额、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

4.未按要求提交完整资质材料、业绩证明或核心服务方案的;

5.经认定为恶意竞价或提供虚假材料的。

)参与比选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

1.报价单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(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);

3.技术服务方案;

4.营业执照复印件(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业务开展需要);

5.3年内(202311日至今)同类项目业绩证明(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);

6.其他材料。

四、报价

投标供应商应于2026122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至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办公楼(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)503房间,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视为无效报价。

选方法

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。经评审,资格审查合格、得分最高的拟选定为中标单位

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(码)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.doc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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